一、工商已换证无税无票企业“五证合一”流程提示(无税控企业)
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“五证合一”业务,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开通“三证(五证)合一变更”功能。可以通过网厅办理“五证合一”变更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使用一证通方式登录网厅。(如您未领取一证通,请登录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(http://help.bjca.org.cn/yzt)咨询办理一证通事项。)
(二)工商已完成五证换号,但在国税系统未换号的企业。
(三)无任何有效的票种核定信息(包含已停用票种)。
操作流程: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选中税务登记模块点击“三证(五证)合一变更”,进行变更,点击“添加附件”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照。详情可见《网厅三证合一变更税号操作》(附件1)。
二、工商已换证国税未换证“五证合一”流程提示(有税控企业)
(一)未升级税控(使用通用机打折票、卷票企业)
1.变更前提条件
(1)当月征期完成申报、清卡
(2)将结余空白发票在税控设备中作废并上传
(3)未确保发票验旧一次性通过,请携带最后一次领用的全部发票去窗口验旧。
2.变更所需材料
(1)税控设备;(2)企业公章、新刻制发票专用章;(3)一证通;(4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;(5)升级流转单(国税咨询台领取);(6)已做过实名制认证的办税人员身份证;(7)最后一次领用的全部发票(包含开具未开具)。
3.办理流程
(1)税控服务单位处领取升级流转单,根据流转单并到相应窗口办理发票缴销验旧。
(2)到五证合一窗口办理税控缴销及五证合一。
(3)更换发票专用章(北京市日用化学二厂大门西侧申请)。
(4)更新一证通(国、地税一证通窗口)。
(5)到银行更新三方协议(登录北京国税网厅办理撤销及签署)《三方协议签订流程》(附件2)。
(6)在网厅申请升级版发票
(二)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税控(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、机动车发票企业)
1.变更前提条件
(1)当月征期完成申报、清卡
(2)当月未开具发票,并将结余空白发票作废,并在税控系统内确认已上传。
(3)原税号的进项发票全部认证
2.变更所需材料
(1)税控设备; (2)企业公章; (3)一证通;(4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;(5)变更登记表格(需到税控服务单位领取);(6)已做过实名制认证的办税人员身份证。
3.办理流程
(1)到税控服务单位领取所需资料。
(2)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五证合一变更事宜。
(3)更新一证通(国地税一证通窗口)。
(4)到银行更新三方协议(登录北京国税网厅办理撤销及签署)。《三方协议签订流程》(附件2)
(5)更换发票专用章(北京市日用化学二厂大门西侧申请)
三、工商未换证企业“五证合一”流程提示
(一)变更所需材料
1、营业执照正副本。2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。3、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正反面)。4、企业公章
(二)办理流程
1.工商局办理“三证合一”。办理地点:通州工商局、属地工商管理所均可受理五证合一业务。
2.携带工商发放的新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正反面)、企业公章等材料到通州区地税局报到。办理地点:地税第一税务所(通州区玉桥中路136号)、地税第四税务所(漷县镇漷兴一街)、地税第五税务所(台湖镇新华联工业园)、地税第六税务所第一办公区(宋庄镇政府大楼一层)、地税第六税务所第二办公区(永顺镇政府大门南侧)。
3.国税办理“五证合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