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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怎么办?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2-02-13 16:41:5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,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,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,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:

(一)申请书;

 

(二)申请人的资格证明;

 

(三)举证材料;

 

(四)其他有关材料。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、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、请求事项等内容。委托代理的,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资格证明。

 

如有对办理北京公司注册名称的规定方面,不明白的地方请致电!公司电话:010-69548208   1370134936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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