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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清算组应如何告知债权人申报!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1-08-16 10:16:32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公司解散时,应对其债权人清偿债务。因此,清算组应通知各债权人尽快申报债权,以便清偿债务。清算组成立后,应从成立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债权人,催促其尽快申报债权。对于住所明确的债权人,可以用通知书通知其申报债权;对于住所不明确的债权人,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 次公司解散事项,催促债权人申报债权。

 

如有对北京公司的破产债权申报相关问题,不明白的地方请致电!公司电话:010-69548208   1370134936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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